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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司法局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学习践行、推广运用“浦江经验”紧密结合,通过“12345”工作法,积极深化开展政法、党政机关大走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推动司法行政干部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走到线上、走进企业、村寨、家庭,了解社情民意、企业经营等情况,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践行初心使命。
“一个中心”统筹解决,确保服务上线有高度。一个中心即在党委领导下,整合法院、司法、公安、信访等涉及纠纷化解的部门单位进驻调解中心协调工作组,设置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三大通道,前端公证服务、信访接待、矛盾调解等为民服务窗口和后端“法律援助+诉前化解+司法救助”多元化解服务体系,形成“前店+后厂”式综合解纷模式,做好“访、调、诉、裁、援”开门五件事,实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窗口受理、一揽子调处、一站式办结,明确各单位职责职权,整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建立了诉源治理的大格局。
“两个清单”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开局有速度。一是制定任务清单。天柱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安排的走访任务量,将任务量化到个人,明确走访时间表、制定问题排查表。二是明确责任清单。明确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全体干部高标准走访,确保责任落实,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进度,对工作不认真、在走访中出现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和工作纪律出现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走访任务序时完成。
“三条渠道”听取意见,确保民意收集有精度。一是线上征求意见。天柱县司法局通过法治天柱公众号第一时间线上问题线索收集联系方式进行公示公布,同时将“12348”热线及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联系电话制作成“大走访活动联系卡”发放到群众手中,主动亮明身份,及时收集民意。二是面对面收集服务意见。天柱县在为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后,让群众对提供的服务给予评价,及时了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收集到意见建议17条。三是进村入户向群众收集意见。全局干部42人,分村分批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到农户家中,与群众一起拉家常,了解群众关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收集真实意见建议,宣传惠民政策。
“四类人群”着重走访,确保走访对象有准度。一是着重走访刑释人员。采取关爱、贴心走访,着重了解刑释人员遵纪守法、安置帮教、思想动态情况。二是着重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对在矫对象全覆盖走访,对年龄较大、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家访,通过耐心细致说教,感化社区矫正对象心境,让刑罚执行有温度。三是着重走访法律援助对象。了解援助事项是否办结,对办案律师是否满意,是否需要后续法律帮助等情况,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四是着重走访村调解员。了解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和存在问题困难情况,对调解员面对面进行现场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能力。今年以来,天柱县司法局走访社区矫正人员1600余人次,走访刑释人员200余人,走访法律援助对象10人,走访村调解员134人。收集到问题7个,解决问题7个。
“五种方式”分级办理,确保问题整改有力度。一是简单问题现场办。走访中群众提出的简单问题,能现场处理的现场解决,通过现场解答、现场联系协调解决、现场答复的方式解决群众问题,做到让群众反映的每件“小事”都及时有回应。二是复杂问题研判办。对群众较为复杂、涉及多人或多事的问题研究办理,非司法行政领域的问题,及时转交分流办理。三是重点问题请示办。对超出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问题请示汇报,争取协调涉及单位及时解决。四是信访问题引导办。对群众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提供法定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五是重大问题稳控办。对于无法解决的重大疑难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宣传解释、重点稳控等工作。目前天柱县司法局在走访中,共收集到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17条,办结17条,收到群众期盼5条,排查出矛盾纠纷风险3个,办结3个,总体办结率为100%。
稿件来源:通讯员 龙继炜
一 审:刘世权
二 审:吴丛华
三 审:谌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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